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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汽车生产企业获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安全事件,应主动开展调查分析

工信部等四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车企在获知其产品发生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或碰撞事故时主动开展调查分析,记录关键数据并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并在公安机关调查交通事故时及时提供数据和技术协助。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新申报产品按技术规范完成测试验证,其中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低于30000公里。

IT之家2026/10/10 · 16 天前1 分钟阅读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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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10 月 10 日消息,据工信部官网今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健全安全事件事故记录与研判机制。汽车生产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或碰撞等安全事故时,应主动开展调查分析,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记录分析所需关键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在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交通事故调查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提供数据和技术协助。 IT之家注意到,征求意见稿针对部分生产企业跟风推出新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 在研发测试验证方面,通知要求,新申报产品应按照《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测试验证。其中,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 1 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低于 30000 公里。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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